吕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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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源名誉主任 高级律师


中国法学会会员;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国审判》常务理事;省直律师两度(1998、2002)开展评选“十佳律师”活动其均被评为“十佳律师”;原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将军书赠“江南一怪、矢志护法” ;浙江省司法厅政治处钟一林先生为其写了传记《江南一怪》

吕思源律师坚持“为民请命、为国护法”宗旨,凡案代理,动真碰硬,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1988年,因广东一诈骗案,办案艰难,上书中央告了“通天状”,请求护法,赢得李鹏总理、严济慈副委员、公安部王芳部长三位国家领导人的亲笔批示,使“案件”顺利解决;

1989年,为“活济公”游本昌名誉侵权案打抱不平,传为佳话;

1994年,为当时称为“浙江第一贪”,被一审法院判决死刑的吕德昌辩护成功;

1994年,为轰动全国的“杭州芭堤雅”组织卖淫案中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汪红英辩护成功;

1995年,对轰动全国的“青田狗案”法律援助成功;

1995年,为“光明村”土地非法转让案代理成功;

1995年,为轰动全国的江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中的蒙冤矿主汪长寿无罪辩护成功;

1997年,为吕振祖挪用公款案无罪辩护成功;

2000年,为被指控涉嫌刑讯逼供罪的公安人员吴某某无罪辩护成功;

2000年,为蒙冤六年,轰动全国的“江南秋菊”朱汉莲“财产争议案”再审代理成功,朱汉莲感激地送上了锦旗,上书:“为民请命,为国护法,当今宋世杰”;

2000年,与吕俊律师一起为浙江绍兴柯桥组织卖淫案中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王喜权辩护成功;

2002年,与吕健律师为“运输贩卖毒品”案中被一审判处死刑的司秋菊辩护成功;

2003年,为浙江温州七位农民中的叶建平被指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无罪辩护成功,七位农民送上锦旗,上书:“争分夺秒为百姓”;

2004年,与吕健律师一起,为因有两个指纹留在失窃现场空皮鞋盒上而被指控为“盗窃”的蒋洪勇无罪辩护成功;

2005年,为被指控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公安人员叶某某无罪辩护成功;

2003-2006年,与应建文律师一起历时近4年为温州市洞头县小三盘村众渔民诉洞头县政府“废止《海域使用权证》违法”行诉案代理成功,成为我国《海管法》实施以来的成功首例,293户渔民送上锦旗,上书:“中国律师护法楷模”。

2007年6月,被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9年被“影响中国人物”评委会评为“和谐中国·2008年度十大影响力人物”。

2009年被“感动中国”评委会授予“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时代功勋——第六届感动中国十大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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